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清远市财政局大院停车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1-05-09 来源:广东清远市建设局信息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市财政局大院停车场改造工程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清发改资[2010]1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清远市财政自筹,招标人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远市财政局大院内

2.2 招标规模:改造面积约为10630m2,总投资约380万元。(具体数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①对财政局大院内现停车场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改造;②对大院景观绿化、给排水系统、室外照明及监控设备管道进行改造。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须具备主项资质是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外地企业必须在清远城市综合管理局办理备案且设有分支机构方可报名;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8日至2011年3月14日上午9时至 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三楼工程交易中心(3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报名资料

①报名申请表(可在清远市建设局网站http://www.gyjs.gov.cn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单独递交;②电子数据证书;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⑥外地企业在清远城市综合管理局办理备案及分支机构证明资料;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⑨被授权人身份证(第二代)及由社保局盖章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公司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以上资料用A4规格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证书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投资招商网、清远市建设局信息网、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发布。

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黄先生:0763-3389309;范小姐:020-22644836/13450279378。

 

招标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