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向社会招标采购监控设备及其安装服务,为了保证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的方式进行,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竞标有关事宜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监控设备及其安装服务
二、招标采购项目编号:KZC(2011)公字12号
三、采购项目预算:58000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地点:南康市城区。
六、完工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60天内。
七、货款结算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70%;该工程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年付合同总价的25%;其余5%质量保证金三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2)以上所有款项均只能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到中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开设的基本帐户,不得支付到其它任何帐户,也不得支付现金。
(3)中标方须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壹份),把采购合同(原件壹份)、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人签字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原件壹份)和中标方所在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壹份及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交南康市政府采购办(财政局八楼),由政府采购办按采购合同办理采购资金结算手续。
(4)中标方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把采购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壹份)送至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八、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报价包括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包括设备货款、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等所发生的成本性开支、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标。
3、除非与采购人签订的供销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价格(最终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九、投标费用
(一)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份(标书售后,资料费不退)。
(二)投标人投标时,须以现金打包方式(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支付投标保证金: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
(三)中标方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必须以转帐方式(从公司基本帐户),按中标价的5%,向采购人基本帐户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凭采购人出具的有关已交缴履约保证金的凭证,前来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手续。
(四)无论招标结果如何,参与投标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因此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十、投标人资质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企业年检合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5)须符合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特别提出的以下十点要求:
1、
摄像机、嵌入式DVR等主要设备要求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服务承诺书原件。
2、要求投标产品连续在2008、2009、2010三年评得十大品牌之一。
3、中标产品供货时必须提供原厂家供货证明,摄像机需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摄像机验收时须拆机器验芯片。
4、摄像机、嵌入式DVR等投标产品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参数,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
5、投标人必须在2009年以来承接过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以上并且监控点100个以上的监控系统工程(投标人需出具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其中两种)。
6、所有设备提供三年免费保修服务,并提供厂家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7、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含200万元),且必须具有省公安厅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含贰级)资质以上。
8、投标单位必须在赣州或南康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点(以已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为准),分公司或办事处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售后服务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9、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10、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招标方不接受单独的设备安装或设备供应商的投标。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除特别注明的外,均为加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本招标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予以审查。
十一、招标答疑: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招标文件网上公告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逾期,将拒收),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把质疑函交给我中心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资质要求及“招标项目内容与要求”中技术参数的质疑一律由采购人作出答复,我中心将在法定时间内,把答疑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如逾期答疑或未作答疑,则延长截标、开标时间。
十二、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购买标书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可在网站上先下载。
(2)地 点: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办公室【地址:南康市东山大桥西侧,市民服务中心(原金汇大厦)三楼】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年5月26日上午9:30
(2)地点: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大厅【地址:南康市东山大桥西侧,市民服务中心(原金汇大厦)三楼】
十四、本次招标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其他资料和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十五、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的取得:以不记名方式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到本中心政府采购科购买。
2、本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本为准。
3、本次招标采购开标活动采用先开标、唱标,后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本中心对投标人不承担开标后,投标报价泄密的责任。
4、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出的质疑,本中心不予受理。
5、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质疑,本中心及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对于提供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投标人,将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7、本招标文件如有不明确之处,由采购人及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解释。
8、本招标项目公告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投标人可在投标前须到施工地点进行实地勘查。采购人将于2011年5月14日上午10:00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实地勘查,逾期不侯。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华康 13970109170。
十六、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以下方式查询:
项目采购人:南康市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华康 13970109170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7—6611683 传真:0797-6617066
十七、招标文件下载路径: 赣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府采购→光标移到南康→光标移到more后单击→找到2011公字12号招标公告最后的招标文件下载地址进行下载即可。
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