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 闽侯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侯发改[2010]2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侯县文化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侯县文化体育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闽侯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 闽侯县江滨路以北,新城中路以南
2.3.投资总额: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3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暂定9300万元;工程建设规模28000平方米
2.4.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2.5.本次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无;
2.6.建设工期:同施工工期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2.9.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人民币189万元。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 5 月 10日至 5 月 16日,每天上午9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出售地点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9号闽侯宾馆4-5层)。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有意参加本项目监理投标的投标人,请派人到上述地点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无记名)。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执照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4.2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4.3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4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员工且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期间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
4.5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6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需具备《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手册》,拟派驻项目监理班子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4.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8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法 的评标办法。
6.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柒仟元(¥27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5 月 26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9号闽侯宾馆4-5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出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还需持注册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并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招标人:闽侯县文化体育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镇 邮编: 350000 ;
电话: 0591-22078086; 联系人:阮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0-18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731173 传真:0591-87731172
联系人:林工、郑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闽侯县建设银行;
帐户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350 016 166 070 525 008 93
用 途:闽侯文化中心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9号闽侯宾馆4—5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