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空港经济区综合业务办公楼工程经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综合经济局备案批准特此进行空港经济区综合业务办公楼智能化系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 招标人: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二、 工程名称:空港经济区综合业务办公楼智能化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东侧、东五道南侧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9000㎡,建筑层数为9层,混凝土框架结构。高度42.3米。
招标范围:空港经济区综合业务办公楼弱电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9000㎡,建筑层数为9层,混凝土框架结构,高度42.3米,本工程投资约1200万元。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含机房装修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
四、 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
2) 具有建筑智能化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2)副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不限,必须提供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不限,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4)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进津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5、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外地施工企业进津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
4) 开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完成2010年年检。(咨询电话:022-84906622)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7 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
六、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 报名日期: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5月17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 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205室)
九、 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其中投标资格以建设部、天津市、保税区建设行政主管报名下发的处罚通知书为准)。
十、 联系电话: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电话:022-84906266,李娜
十一、文件获取: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另行通知。获取文件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新苑大厦11楼)。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二、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三、 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十四、本公告在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www.tjconstruct.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保税区政务网(http://www.tjftz.gov.cn/)同时发布。
十五、发布日期:2011年5月11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招标站
地 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
负 责人:崔志国
投诉电话:022-8290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