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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鸟化石博物馆建设项目工程

2011-05-12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朝阳鸟化石博物馆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已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LNMD-112043FW-1

 

朝阳鸟化石博物馆建设项目工程第一合同包

 

LNMD-112043FW-2

 

朝阳鸟化石博物馆建设项目工程第二合同包

 

LNMD-112043FW-3

 

朝阳鸟化石博物馆建设项目工程第三合同包

 

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镇上河首村。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计划工期: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具体开工、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1)第一合同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第二合同包:(A)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B) 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3)第三合同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壹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投标人可以兼投此三个招标项目(朝阳鸟化石博物馆建设项目工程、朝阳鸟化石国家地质公园化石产地远程电子监控系统工程、辽宁朝阳鸟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上河首鸟化石及喀左花果山霸王龙化石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七个合同包,但只能中一个合同包(投标人须选择中标合同包顺序,否则按自然合同包编号顺序确定中标合同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11年5月11日起至2011年5月17日止每天8:00—16: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在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4.2投标单位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原件当即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会馆(沈阳市和平区吉林路5号,辽宁省委北门)。

  5.2 开标时间为2011年05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会馆(沈阳市和平区吉林路5号,辽宁省委北门)。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朝阳市文化路三段

  联系人:张兴伟

  电话:0421-265905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701室)

  邮编:110003

  联系人:于霞

  电话:024-23414438 024-23416469

  传真:024-23414438

  电子邮件:lnmd@163.com

  网址:http://www.lnmd.com .cn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10101548000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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