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朝阳鸟化石国家地质公园化石产地远程电子监控系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LNMD-112058JK)。本次招标已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喀左县、凌源市、北票市、龙城区四个重要保护区建设12处监控点和在该市、县、区分控中心。
计划工期:2011年6月13日-2011年8月13日。具体开工、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工程内容:监控立杆、监控设备供货与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省壹级);
2、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暂定级以上资质(含暂定级);
4、具备软件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及承诺书;
5、具备太阳能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网桥厂家授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投标人可以兼投此三个招标项目(朝阳鸟化石博物馆建设项目工程、朝阳鸟化石国家地质公园化石产地远程电子监控系统工程、辽宁朝阳鸟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上河首鸟化石及喀左花果山霸王龙化石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八个合同包,但只能中一个合同包(投标人须选择中标合同包顺序,否则按自然合同包编号顺序确定中标合同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11年5月11日起至2011年5月17日止每天8:00—16: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在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4.2投标单位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原件当即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5月31日09时00分,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会馆(沈阳市和平区吉林路5号,辽宁省委北门)。
5.2 开标时间:2011年5月31日09时00分,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会馆(沈阳市和平区吉林路5号,辽宁省委北门)。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三段一号
书香欣苑A座
联系人:张兴伟
电话:0421-265905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
(地王国际大厦701室)
邮编:110003
联系人:于霞
电话:024-23414438 024-23416469
传真:024-23414438
电子邮件:lnmd@163.com
网址:http://www.lnmd.com .cn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1010154800002116
201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