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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香溢大酒店4层局部客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05-16 来源:浙江龙泉市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泉香溢大酒店4层局部客房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香溢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前期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龙泉香溢大酒店4层局部客房改造工程,工程造价控制额约95万元。

2.2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企业近5年内(2006年5月1日至今)具有1个三星级以上酒店装修且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业绩必须为星级评定后的装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表,还需提供酒店三星级及以上星级评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酒店公章)。

3.2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4.1请于2011年5月19日上班时间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报名室(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所需提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若委托代理的,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企业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介绍信;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持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6、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7、投标人的受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应提供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需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印章),未提供明细清单缴纳凭证原件的,将被拒绝参加投标;8、以上所需资料报名时应提供复印件一份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2投标保证金方式采用:电汇或转帐(转账仅限于本地企业),以到帐为准。(凭银行单据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款收据,若使用电汇的投标企业请在电汇单的备注栏里填写工程名称)。

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 号:2011 0001 5301 603 。

6.其他

6.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拒绝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6.2拒绝在地(市)级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注册地在丽水市外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按《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认定执行。

6.3参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投标期间和中标公示期内, 被举报或投诉隐瞒6.1、6.2、两种情况经查实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招投标规定处罚。

6.4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

6.5本工程为试标项目,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专用光盘于2011年5月19日上班时间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免费领取,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龙泉市招标投标中心4楼,电话:15372292762)。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叶昌森 电话:0578-7126383 曾 金 电话:0578-7261683

8.本公告发布的媒体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www.lqztbzx.com。

龙泉香溢大酒店有限公司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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