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的委托,对长沙市雷锋学校女生宿舍南栋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改革委员会批准(准文号 长发改[2010]797号文),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已全部完成,项目资金已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长沙市雷锋学校女生宿舍南栋改造项目
2. 建设地点:长沙市雷锋学校红线内
3. 计划工期:120天(日历日)
4. 资金来源:财政拔款(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全额带资建设本项目,带资的财务成本按施工进度以银行同期利息支付)
5. 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女生宿舍南栋原有房间采用轻质隔墙进行重新分割,改造为带洗室及卫生间的宿舍,对改造后的宿舍内外墙重新进行装修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5.7万元,设备购置费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3万元,预备费14.6万元。
6. 招标范围:长沙市雷锋学校女生宿舍南栋改造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7. 拟采用评标办法:长建发[2005]287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和长建发[2006]66号规定。
8. 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 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停业整顿。
4. 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必须承担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改造项目施工经验。
5. 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贰级建造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7.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8. 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并对项目负责人实行网上押证管理;
9.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严格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0. 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11.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12.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13.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
14. 本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法定代表人确系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经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单位法人承诺书。
15. 在招标公告发出时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其它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13日至2011年6月3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招标文件下载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保证金
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2011年6月3日9:00前将投标保证金 肆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转帐形式汇至以下帐户(需注明项目名称),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帐单。
2.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肆 万元整(¥40000);
3.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帐号如下: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日9: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1年 5月16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发邮件至hnygzb@163.com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发布。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237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731-844541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座八楼821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1-88282110-823 传 真:0731-88282109
九、 行政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管部门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731-8899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