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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文化广场内部装饰工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标公告

2011-05-16 来源:山东临沂市建设网

临沂市文化广场内部装饰工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施工,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临沂市文化广场内部装饰工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面积约16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300万元。
2、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市北城新区。
3、工期:日历天数50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于2011年5月20日17:30时前携带以下证件到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资格预审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临沂市建设工程计价手册(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类似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2009年度或2010年度)养老保险交费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8、外地进临企业须出具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9、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1、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临沂市文化广场内部装饰工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五、投标单位须向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到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300元,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执行北城新区优惠政策。
六、招标日程安排:
1、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5月16日—2011年5月20日17:3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华路65号
联 系 人:郑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 7163606,7111130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 标 人:临沂市妇女联合会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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