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影剧院改造及维修工程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投资字【201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性质:改造及维修;规模:940㎡;招标范围:舞台墙体保温 。
2.2 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影剧院;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 6月 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 7月12 日,工期31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到延边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延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5月16日至 2011 年 5月20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13 时至 16时,在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河北政务大厅五楼)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贰仟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7日14时00分,地点为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河北政务大厅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延边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国权
电话: 0433-8813209
招标代理机构: 汪清县信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颖
电话: 0433-885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