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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大坡镇卫生院综合楼工程

2011-05-16 来源:广东茂名市人民政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州市大坡镇卫生院综合楼工程已由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综〔2010〕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州市大坡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灾后重建资金,招标人为高州市大坡镇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州市大坡镇卫生院。

2.2 建设规模:框架结构6层,建筑面积2059.76平方米,投资约270万元。

2.3 施工工期: 28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房屋建筑三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1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0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高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文明路38号二楼)

4.3 报名要求:在茂名地区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市内市外施工企业,由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凭身份证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4.4外来投标人(指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施工企业)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承接施工任务,以及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没有在建工程的证明(跨省企业需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具意见)。

4.5 报名资料:①企业介绍信,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及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④投标企业投标报名表格 (高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索取),⑤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⑥外来投标人需提供4.4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并按顺序装钉成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必须使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原件,自行制作的无效)。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高州市大坡镇卫生院 (0668) 6980243

高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0668)6697702

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高州市分公司 6632833

 

 

 

高州市大坡镇卫生院

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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