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翠苑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 经浙江省发改委12备案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修缮改造约3000平米、总投资约为0.1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翠柏路7号 ,计划于2011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翠苑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
1、标段内容: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翠苑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资格条件:1)企业资格要求:(1)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4)投标人具备“A”级及以上等级的《企业信用报告》(用以参加投标的《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用)》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a.《企业信用报告》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b.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的机构已经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c.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d.在有效期内)。 2)主要施工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在建项目(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安全员:根据“建质[2008]91号”文件精神,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且均具备“三类人员”C类证书。 3)企业及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自2007年4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6月8日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05月17日 至2011年05月23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9号位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8号
联 系 人:王锦华
联系电话: 0571-87630297、 0571-88807811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