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上京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大田县发改局 批准建设(田发改投资[2010]125号),项目业主为大田县上京初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大田县上京初级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田县上京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8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上京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大田县规划建筑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已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明建筑字[2010]72号及明建筑[2010]136号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6. 中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要求见三明市明劳社〔2006〕124号《关于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及大田县田劳社[2007]48号《转发关于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5月 16 日至 2011 年 5月20 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服务点(大田县玉山路81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招标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或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 5月 27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上京初级中学
地 址:大田县上京镇 ,邮编: 366100
电 话: 郑先生
联系人: 138605759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沪明新村55幢三楼,邮编:365000
电话: 8223660 传真:0598-8257660
联系人: 葛先生
公司大田服务点地址:大田县玉山路81号
电话: 7303911
联系人: 汤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大田建行
账号:3500 1647 5070 5250 4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