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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灾后重建项目监理招标

2011-05-17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灾后重建 项目已由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绵涪发改固[2009]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政法中央灾后重建基金中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涪发改审批[2011]0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3245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金家林总部经济试验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办公用房、审判法庭等,总建筑面积11662平方米。

2.4监理服务期:5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已完成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诉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5 月 17日至2011年 5 月 23 日24时,登陆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ztb.my.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未在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1年 6 月 9 日 9 时 30 分;地址: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中段孵化大楼A区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绵阳市南河路18号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881186906

传 真: 0816-221491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0号普利大厦A座302室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85229539

传 真: 028-86310255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联系电话:0816-2222645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传真号码:0816-224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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