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ZFCGDL2011-29 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受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钢结构简易房教室
二、谈判内容: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招标范围中所列相关工程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为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钢结构简易房教室
2、本次新建项目必须达到部颁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设施、包括水、电气等电气原件、线管、插座、给排水管全部采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并且必须是全新产品,不得选用仿新淘汰产品。
5、投标方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优化后的投标方案,并注明规格尺寸,选用材质和相关的技术参数和产地。
6、要求投标方必须到现场查勘;
7、施工平面布置图统一由招标代理公司向投标方提供;
8、投标人所选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贰级以上(含贰级),并提供近三年在云南省的业绩。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得低于贰仟万人民币合法企业;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四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六、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谈判文件,参加投标。
八、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2011年10月09日至10月17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建设路 164号(旧车交易市场4楼)
3、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全部内容;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保山市隆阳路分理处
账号:6227 0039 6024 0122 197
电 话: 0875―2124333 邮 编: 678000
E-mail:1730743519@qq.com 传真:(0875)2132048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