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禹州市人民法院磨街法庭建设工程已由禹发改投资[2009]4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禹州市人民法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禹州市人民法院磨街法庭建设工程地点在禹州市磨街乡。招标范围为施工设计图、设计变更、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施工企业须具备建筑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外省进豫企业,请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投标报名。办理办法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查询详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有意投标单位,请携带原件和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1)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注册建造师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税务登记证
(8)禹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
5.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上午
8:00-11: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价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劳动路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4-2767279
招标单位:禹州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03747718
监督电话:招标办:0374-811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