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FZC20110928—026
本招标项目曹县看守所监室、提审室等及新看守所办公楼等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己由 曹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曹县公安局 。项目己具备监理招标条件,因上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曹县境内
2.2监理服务期:100日历天
2.3工程内容:武警用房1403平方米;附属用房760平方米及部分配套工程。
在押人员用房4980平方米(监室约3575平方米,提审室约782平方米,伙房餐厅约623平方米);看守所狱墙、下水道、化粪池等其他附属工程。
以上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质量要求: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1年10月10日—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 5时(北京时间),在 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评标室(司法局四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
(4)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监资格证书。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于2011年10月10日—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 5时(北京时间)在 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评标室(司法局四楼)购买。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10月31日09时 30分,地点为 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开标室(司法局五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网站、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招标人: 曹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 址:菏泽中华东路868号302室(惠和购物广场对过)
联系人: 张主任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3853063006 电 话: 1358307705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sdfzcx01@163.com
网 址: 网 址: http://www.sdfz9996.com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