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医疗辅助综合楼新建工程 |
[(综合楼土建工程(重新招标))施工2010-085-07-01标段] |
发布日期:2011-10-13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评标价(万元) | 项目经理 | 得分 |
第1名 | 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66.0659 | 崔巍 | 92.76 |
第2名 | 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100 | 林星法 | 91.17 |
废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废标依据 |
1 | 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未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不符合强制性资格条件中“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A类合格证,证明须齐全有效。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提供的企业任职文件确定”的规定 | 招标文件第23页评标办法“4.2.3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的评分:第(2)条投标人的资质、信用等级、业绩、人员等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这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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