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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智能化枪支弹药库(室)建设采购公告

2011-10-17 来源:杭州市财政局市其他采购

  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杭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智能化枪支弹药库(室)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ZJZN-11903-HG08

  2、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智能化枪支弹药库(室)建设

  3、招标内容:杭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智能化枪支弹药库(室)建设枪弹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库软件、工作站操作系统、通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配套设施及软件系统等。

  具体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主要货物不少于三年(含)7*24小时原厂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25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枪弹柜经营资质。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发售标书时间:2011年10月14日至2011年10月23日止(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7、发售标书地点:杭州市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16A2

  8、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9、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1年11月3日上午9:00,地点:杭州市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16楼A座会议室。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11月3日上午9:00,地点:杭州市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16楼A座会议室。

  1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截止时间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杭州市公安局

  地    址:杭州市华光路35号

  联 系 人:张晓玲、谢庆江

  联系电话:0571-87280232、87280237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伶、刘宋斌;

  联系电话:0571-88821402;

  传真:0571-88821134;

  人民币帐号:10465000000084925

  开户行:华夏银行天目山路支行

  

  

  

  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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