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淮安市新区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拔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淮安市东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淮安市新区实验学校
2) 工程规模:总面积约509平方米;装修、灯光、音响约115万元。
3) 招标内容:建筑装饰、装修
4) 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
5) 工程质量:合格
4、本招标工程分为壹个标段:
5�⒆矢裆蟛榉绞剑�B>资格预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个数只能为两个;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年检有效(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年检有效);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法人和灯光、音响设备的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备专业安装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7)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和机电安装或相关资质。
8)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9)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0)供应商的资信等级必须是AA级以上(含AA级);
11)必须有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12)外地进淮企业办理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到淮安市建工局市场科办理或开发区管委会一楼服务大厅)和“淮安市承发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
1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4)淮安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必须与开标时一致;
15)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须于200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在江苏省范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指合同标的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并且均是经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须无不良行为记录);
1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工程所在地招标办备案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7)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拟选派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1年1月1日至今连续六个月以上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8)投标单位要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办理方法:携带①企业介绍信(抬头: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内容: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到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开据相关证明后,证明材料开据后送到管委会1509室备案);
19)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持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协议书;
2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要求,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要求,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等于九家时,则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3)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要求,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九家时将采用“随机抽签法”的方式,从中选择资格预审合格的九家投标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7、请申请人于2011年10 月 19日至2011年10 月 25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30时至16:3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也可以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淮安市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注:已办理加密锁的投标企业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未办理加密锁的还需携带有关资料(详见淮住建办【2011】75号文件内附件材料,可登录淮安招投网www.haztb.gov.cn“网上报名”查阅)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现场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建造师原件。
8、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1年 10月 27日 14时 30分。报送地点: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 四 室
9、资格预审时须提供所有预审资料中的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10、招标人地址: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城乡事业局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861651790
11、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517-83676050
12、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1年10月19 日至2011年 10月 25日。
招标代理人:(公章) 招标人:(公章)
招标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招投标及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
经办人(签名):
部门分管领导(签名):
行政监察(签名)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