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皋市行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的 如皋市档案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要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如皋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北侧
(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2 万平米,工程总造价约1.5亿元
(3) 计划开工竣时间:与各分项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另加缺陷责任期。 。(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
(4)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 一 个标段。
(5) 工程质量要求:创扬子杯
4、本招标项目共发壹个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建监理资质乙级。
(2)拟选派建造资质等级:总监人员学历必须为大专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必须为房建专业且在投标单位注册;该项目配备的其它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上必须为其他相关专业;监理人员主要为房建专业。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后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监理工程师无主体结构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7)派监理工程师为企业正式人员;
(8)拟派监理工程师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
(9)资格后审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1年10 月24日8时至2011年10月31日17时前至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片区)购买标袋等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不论何种原因资料售后不退。
8、招标人:如皋市行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9、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至2010年10月31日
招标代理人(公章):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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