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人防工程电梯采购
公开招标资格公告
一、招标条件
泰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人防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经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人防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2、建设地点:泰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
3、项目概况:采购倾斜式自动人行道扶梯2台、自动扶梯4台、货梯1台及安装。
规格参数分别为:
(1)人行道扶梯:踏步宽度1米,水平跨度26.46米,升高5.0米,倾斜角度12度,数量为2台;
(2)自动扶梯型号一:踏步宽度1米,水平跨度13.358米,升高5.0米,倾斜角度30度,数量为2台。
(3)自动扶梯型号二:踏步宽度1米,水平跨度17.688米,升高7.5米,倾斜角度30度,数量为1台;
(4)自动扶梯型号三:踏步宽度1米,水平跨度15.956米,升高6.5米,倾斜角度30度,数量为1台;
(5)货梯:井道宽2.7米,进深3.25米,升高5.0米,载重2吨,速度0.5米/秒,使用层数两层,无机房,数量为1台。
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自动扶梯的水平跨度以现场测量数据为准(支座牛腿外边缘水平净距)
本项目主要包括设备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售后服务,保证取得电梯运行许可证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各类规范要求,安全可靠,为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
1、电梯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且所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销售证明。
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名称必须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具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4、电梯制造厂商须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5、合资企业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本地化服务措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已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按时进行企业年检。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自2011年10月25日至2011年10月31日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霞 李晓 电话:0538-8274896
电子信箱:zxgs8274896@sina.com
递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地点:泰安市正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东湖路东段嘉华房地产院内)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销售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保体系认证证书、销售业绩合同等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各类证书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供采购人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领取采购文件。代理商除持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