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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二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1-10-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二期工程监理项目
招 标 公 告

(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1-58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二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豫发改建设[2011]149号文 ,建设资金来源于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现对该工程的 监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位于郑州市郑开大道郑汴产业带高教职业园区内。总建设规模约14万平方米,监理项目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77000平方米,其中含体育场及看台、校医院及后勤用房、市政管网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1#—6#、7#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生浴室、中水处理站及大门围墙等工程的监理(包含本标段工程中室内强电、弱电工程及全部的室外部分强电、弱电监理);
第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58400平方米,其中含阅览中心大楼、艺术中心及学术交流中心等工程的监理(包含本标段各单体内的强电、弱电监理及全部地源中央空调系统的监理)。
2、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部应设项目总监1人,总监代表1人,且工程监理期间不能换人。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监同一时期只能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完成监理类似工程的监理合同或工程验收报告。且能证明该项目确属拟派项目总监实际完成。项目总监代表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工程。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代表完成监理类似工程的监理合同或工程验收报告。且能证明该项目确属拟派总监代表实际完成。
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拟派用于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专业齐全,人数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要求。主要仪器、设备要求齐全充足;2;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总监及主要技术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不得更换,上岗时甲方将按投标书中提供的管理人员验收上岗,且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无条件更换。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报名
1、 请投标人于 2011 年 10月 26 日至 2011 年 11 月 1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郑州市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50米,金成大厦B座3楼招标部 报名。
2、报名时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项目总监代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走近重点工程网》、《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牟县郑开大道北侧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与红向北50米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马女士 郭先生
手 机:13700880297 15890060708
电  话:0371—83505677 电 话:0371—65925339
传 真:0371—8611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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