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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

2011-11-02 来源:中国建设招标网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日     地区:吉林     详细内容:     长春市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外墙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104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外墙装饰工程) 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发改审批字[2010]596号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为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 ,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投入、上级专项补助、自筹。招标人为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外墙装饰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为 硅谷大街与锦湖大路交汇处 。     2.2 招标工程规模:中央教研楼、1#学员宿舍、2#学员宿舍、餐饮中心、图书信息中心等建筑外墙装饰施工及深化设计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1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还应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资质。     3.3 拟投入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3.7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8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_月_29日至2011年11月_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     (5)项目经理证、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7)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施工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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