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消防指挥中心工程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投资[2010]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三明市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三明市消防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明市新市北路乾龙新村94-95幢;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300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1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工程建安造价约为2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主体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2.4.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508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6. 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咨询单位: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2. 设计单位:福州精业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根据明建筑字〔2011〕18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已进入《2011年度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A类的建筑业企业;根据明建筑[2011]97号文要求,外来施工企业在我市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必须已经入选2011年度外来施工企业驻明备案登记名单,且其拟派建造师应从入选备案登记名单的人员中委派,否则其资格条件不合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招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1 月 2 日至2011年 11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统一报名处)(地址: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招标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1 月 28 日 15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三明市消防支队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36幢,邮编:365000
电话:0598-8239009
联系人: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96号咨询公司 ,邮编: 365000 ;
招标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98-5106680/85 ;联系人: 张工 。
报名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98-8590002 ;联系人: 小陈、小方 。
传真: 0598-8590002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退保证金电话:0598-895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