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澄迈县人民法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及概况:①澄迈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标;②澄迈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监理标。规模:地上2~5层,建筑面积11140�;工期30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标―建筑、安装、消防、通风、监控、电气、给排水、电梯工程,及室外道路、给排水、供电照明、绿化、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监理标―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建设地点澄迈县金江镇;资金源自政府投资。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9日8时30分。四、资质要求:施工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2008年来完成过单项合同为20000�以上建筑面积房建工程。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有效安全考核B证。监理标一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拟派总监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不接受联合体。注:省外企业需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备案手册经营范围需包括本项目要求的资质,项目经理必须是《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中的人员。且携带当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外出经营介绍信【必须注明在琼经营期限(备案内容介绍信无效),提供可查寻办公固定电话,手写或涂改无效】及诚信证明(有效期必须是从2011年10月1日后开具的有关于“企业不属于不良记录处罚期内及诉讼期内”的诚信证明,其他无效)。
五、报名及文件获取:2011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17时(工作日)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二楼23号窗口报名及购买文件,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施工标一由拟派项目经理到现场报名,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A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包括造价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见证员)的岗位证、身份证、职称证、2011年10月1日后社保机关出具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及企业类似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单、纳税证明(金额不限)】;《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省外企业提供);当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外出经营介绍信及诚信证明(省外企业提供)。监理标―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受托人到场报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省外企业提供)。核原件收盖公章复印件,公告同时在《海南日报》、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l397601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