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综合楼电梯工程招标公告(重新)
招标编号:东正漳施招字(2011)第(031)号
1、招标条件
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综合楼电梯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0]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综合楼电梯工程
2.2、工 期:工期与主体装修工程同步。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2.4、交货期:合同签订时商定。
2.5、招标货物一览表:
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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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品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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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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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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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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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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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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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蒂森克虏伯TE-GL1;
瑞士迅达5400AP;
德国施塔德STD-K;
德国快意电梯METIS-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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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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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层5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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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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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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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货物如为在此之外的品牌,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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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若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有效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3.3 所投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
3.5投标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3.6 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附联合投标协议。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1月8日至2011 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下列地点办理招标文件:⑴、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⑵、漳州市大通北路58号和平里新村28幢507室--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2 已有在2011年10月21日至27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凭原招标文件和收据到以上指定地点换取新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1月30日17:00时前(以款项到达招标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12月
2日
9:00时,地点为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法
招标人: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电 话:15960676838
联系人: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大通北路58号和平里新村28幢507室 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2061006 传真:0596-2061007
联系人:小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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