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锡山支行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锡山支行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交银复【2011】5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友谊南路与学前东路交叉口; 2.2工程规模:装饰面积2090平方米; 2.3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4工程造价:约380万元; 2.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 2.6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00%通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①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工程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造价≥380万元的装饰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获奖证书或颁奖部门颁发的获奖文件,以上均要求提供原件,缺任意一项均为不合格。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国优工程有效期三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截止日期计算);②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或颁奖部门颁发的获奖文件,以上均要求提供原件,缺任意一项均为不合格。市文明工地有效期一年,省文明工地有效期二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截止日期计算)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由具备建筑装修装饰资质的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如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全部入围。如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在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于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抽取,抽取的申请人限定为 不少于9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1年11月07日 上午 09 时至 2011年11月11日 下午 16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11月16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4楼) (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中路183号
|
地 址:
|
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
|
邮 编:
|
214002
|
邮 编:
|
214002
|
联 系 人:
|
胡昌盛
|
联 系 人:
|
谢��
|
电 话:
|
|
电 话:
|
88669120
|
传 真:
|
|
传 真:
|
82726957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wxpx2b@163.com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
|
|
2011年11月0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