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舞钢)冶铁文化博物馆布展陈列设计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舞钢)冶铁文化博物馆布展陈列设计施工项目已经舞钢市市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舞钢市文化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布展陈列设计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舞财采购[2011]第 60 号
3、项目概况:
3.1中国(舞钢)冶铁文化博物馆位于舞钢市文化中心大楼的一楼和二楼,共一个门厅、两个主展厅和一个休息厅,门厅位于博物馆一楼入口处,约95平方米;一楼展厅约610平方米,二楼展厅约365平方米,休息厅位于二楼约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人民币。
4、标段划分:
4.1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4.2招标范围:中国(舞钢)冶铁文化博物馆布展陈列设计和施工
5、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2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3主创设计师具有布展陈列业绩;承担本项目的主创设计师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5.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布展陈列业绩。
5.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6.1第一阶段: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公开招标,进行形式设计,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出第一名设计方案,并对其他设计方案优劣排序后进行方案补偿,补偿后其设计方案版权成果归招标人所有。补偿标准为:第一名设计方案无补偿(如第一名设计方案在后期施工合同谈判过程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其设计方案补偿叁万元;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其设计方案无补偿),其他投标单位依据排名顺序,第二名设计方案补偿贰万元、第三名设计方案补偿壹万元,其余名次无补偿。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方案的实际情况,原则上确定第一名设计方案单位作为中标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和后续施工。
6.2第二阶段:中标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并通过招标人和专家评审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形成后由舞钢市财政评审中心依据现行定额标准和市场情况做出具体的预算控制价格体系,作为双方合同协商的依据。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视为正式施工中标,无法达成一致者招标人有权按排名顺序与其他单位进行谈判。
注:招标过程中设计补偿费由中标人承担。
7、报名须知:
7.1 报名时间:
7.2 报名地点:舞钢市财政性资金投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舞钢市发改委三楼)。
8、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8.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企业布展陈列业绩、主创设计师布展陈列业绩、主要设计人资质和业绩证明、项目主要参与人员资历证明、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企业简介、法人代表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贰套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舞钢市文化广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
联 系 人:孙女士、杨女士
电 话:0371-63976515
传 真:0371-6397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