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企业承担过房建工程(住宅、厂房除外)单体建筑面积在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在宁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时间、建筑面积均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房建工程(住宅、厂房除外)单体建筑面积在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在宁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时间、建筑面积均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使用综合评估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2.本项目资格预审,当满足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资格预审要求的, 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所报注册建造师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一年(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由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且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未携带原件者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本工程要求投标申请人所报注册建造师常驻施工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 5.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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