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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法院弥陀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2011-11-09 来源: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招标编号:皖H3110102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8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太湖县法院弥陀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 标人:太湖县人民法院

  5、资金来源:国债及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太湖县弥陀镇

  2、建设规模: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约1462�。

  3、计划工期:2011年11月30日至2012年4月30日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1、报名时间:2011年 11月9日至2011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三楼)联系人:刘华琼 联系电话:0556-5129151

  3、报名资料:报名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太湖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下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投标人在收到投标邀请书(或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后,方可参与投标,并按照投标邀请书中相关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湖县人民法院

  地 址: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13966621173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新城建设路12号(龙山宫影院五楼)

  联系人:严安平

  电 话:0556-4189896

  六、备注

  1、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时提交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所有资料同时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11月18日下午3时前报送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2、县外投标企业须经太湖县住建局备案登记后,方可报名。

  3、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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