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公告的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玉林市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与活动中心工程施工监理
2、项目编号:YSCG2011323
3、首次公告日期:2011年11月4日
4、原信息发布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 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部分第三十五条中“本工程投资暂按12000万元,本工程监理中标系数为 ,监理费用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现更改为“本工程投资暂按 万元,本工程监理中标系数为 ,监理费用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部分第三十六条中:
“(1)当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30%时,由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监理费至20%;
(2)当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由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监理费至30%;
(3)当工程初步验收合格时,由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监理费至6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后14个工作日内,由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监理费至80%;”
现更改为:
“(1)当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30%时,由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监理费至10%;
(2)当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由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监理费至20%;
(3)当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70%时,由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监理费至3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后14个工作日内,由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监理费至60%;”
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上述更正进行投标。
招 标 人: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玉林市体育中心东侧
联 系 人:覃映 联系电话:0775-280266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3号楼910室
联 系 人:宋超 电 话:0771-2859988 传 真:0771―5877668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