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国家税务局�竹税务分局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兴县国家税务局�竹税务分局综合楼工程已经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资[2011]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新兴县国家税务局,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
2.1 建设地点:
�竹镇圩镇圩尾。
2.2 规模:建筑结构为框架三层,总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50万元。
2.3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2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为245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2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8月2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与标段:本次招标按一个合同段招标,按新兴县国家税务局�竹税务分局综合楼工程图纸内容总承包施工,具体工程项目内容按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云浮市外投标人须按云建[2010]21号文办理了全年进驻备案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4.1 各潜在投标人,自2011年11月11日开始可在云浮建设信息网www.yfci.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等附件。
4.2 各正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的每天9:00-11:00,15:00-17:00时到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地址: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成果)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购买后方可投标,售后不退。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代理机构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收据,开标后,购买人凭收据原件向收款人补取完整的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报名费100元。领取图纸需交纳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两日内寄送。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地址: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5.2 交标时间为为2011年12月5日8:30至 9: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投资招商网、云浮建设信息网、民营经济报、云浮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广东省新兴县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6)297710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道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766)8335968
交易服务机构: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66)2884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