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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小区一期室外配套及园林景观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以漳计投资【2002】2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江小区一期室外配套及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
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厦门典华建筑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福建九龙建设集团设计院;
2.6.2.代建单位:无;
2.6.3.监理单位: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1 月 14 日至2011年 11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悦港路新城花园36幢401室)办理相关招标资料,资料售后不退(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1 月 28日的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5.2. 投标保证金及暂列金提交的方式:以转帐或电汇方式;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至时间
6.1. 接标时间:2011年 11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6.2. 截止时间:2011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4楼)。
6.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陈
联系电话:63927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黄、小方
联系电话:0596-2687165 传 真:0596-268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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