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的江华瑶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工程已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1]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招核准[2011]76号核准,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工程;
2、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范围内;
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00万元,建筑面积约3266平方米;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图纸等相关的设计文件标明的建筑、水电、装饰工程等,(具体内容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7、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发包
三、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可由以上人员兼任), (以上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执行)及省级清欠机构出具的清欠证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款,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每套400元,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2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1年12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1年11月18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至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Email: hnyangguang001@126.com),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九、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人:文先生
电 话:186074900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
电 话:0731-85824318(传真)
监督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46-231771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