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灵城财政所办公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璧县灵城财政所办公楼工程已经安徽省财政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璧县灵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灵璧县灵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灵璧县灵城镇;
2.2 本招标项目建筑总面积750�,三层,框架结构;
2.3 本招标项目工期12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1 年12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04月06日;
2.4 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宿州市外企业需在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条件后方可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4.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1月 14 日至 2011 年 11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建造师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在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报名(地址: 宿泗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东侧50米)。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11月 14日至2011 年11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7:30 时, 在 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持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12 月 5 日 9:00分,地点为 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璧县灵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璧县灵城镇
邮 编:234200
联系人:张 曦
电 话:1395579993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建委大楼5楼518室
邮 编:234000
联系人:张超尘
电 话:0557-3033559
传 真:0557-3049499
监管机构: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宿泗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东侧50米
联系人:刘伟
电 话:0557-6155273
传 真:0557-6155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