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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综合楼建设工程

2011-11-16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娄底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投[2007]469号文件批准建设,经娄发改投[2011]145号文件批复,由娄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代建。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娄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娄底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综合楼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娄底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综合楼建设工程

1.2建设地点:娄底市扶青南路西侧

1.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058.56平方米,共七层,框架结构

1.4资金来源及投资额:财政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由娄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筹措支付,投资约1000万元

1.5招标范围:娄底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综合楼的桩基、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电梯及消防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要求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1.7计划工期:360天(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类别:建筑工程)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2.6工程项目部关键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五类人员)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须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地级以上(含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五类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2.7省外企业已取得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投标申请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开户名: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娄星支行;帐号:882018344508095001。开标时以该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壹佰万元)作为确定投标申请人所投工程及标段的依据,故投标保证金和押金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以上各项均以中国银行娄星支行入帐回单为准。

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本项目招标不设投标申请报名环节,招标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上获取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八、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0月30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娄底日报、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娄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907380790

招标代理机构: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娄底市扶青南路(君悦华府七楼)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370738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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