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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文化中心装修工程采购信息

2011-11-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东明路街道文化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编号:2011-11-024)进行采购。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主要为东明路街道文化中心场所装修及消防工程,预算金额为1078.01万元。(注:投标保证金: 20万元)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整体由进口产品组成的工程,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最终招标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由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
3.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如为中小企业的,在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后,必须按规定完成中小企业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注:请报名供应商务必正确填写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
3.如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照第1条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4.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6日9:30时至2011年11月22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预审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预审。逾时未参加预审、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下一轮抽签。
1.预审时间: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1月23日(每个工作日9:30~11:00、13:30~16:30)
2.预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预审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版企业诚信手册打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请注明“此复印件用于东明路街道文化中心装修工程报名,再次复印无效”的字样。
(2)联合体报名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浦东政府采购网”(www.shpd-procurement.gov.cn)——“资料下载”——“其他文件”栏目);
(3)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4.经预审,如本工程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供应商数量超过18家(不含18家),本中心将采用网上抽签方式确定18家正式入围供应商。抽签结果将在浦东政府采购网上公示,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五、发放招标文件
入围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浦东政府采购网》点击本项目采购信息的右下角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须仔细阅读《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标书说明及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发售联系人:张蕴佳 联系电话:(021)68541802 传 真:(021)68541802
项目经办人:姚奕风、钟燕敏 联系电话:(021)68540361 传 真:(021)68542111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邮政编码: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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