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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经济开发区三门湾新区A-2地块小区填方工程

2011-11-21 来源:浙江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宁海县经济开发区三门湾新区A-2地块小区填方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宁东创业路东、云峤路北。整个场区平整共分18块,占地面积44813m2,场内平均填方按1.2米考虑,总填方量为53775.6m3。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30 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塘渣(最大粒径不超过35cm级配良好的山岩石)填方、碾压、整平。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5日8:3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0]7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 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土建或市政 专业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必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 ,其任职须符合《转发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2010〕4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3本次工程招标要求申请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1 、根据 《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 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四、 开标时间: 2011年11月25日14:00 时

  开标地点: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5楼)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011 年11月15 日9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7.1 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7.2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7.3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7.4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7.5 保证金金额:叁万元。

  7.6 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2日16:30时前。

  7.7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宁海力洋镇储家山路1号

  联系人:张燕群

  电话:13705846544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三楼

  联系人:严岳海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6522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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