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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圩安置小区

2011-11-21 来源:江苏淮安市
1、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吴圩安置小区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吴圩安置小区      
(2)招标范围:       土建及安装        
(3)工程规模:小区总规模约32幢多层、4幢高层,总建筑面积约184000㎡(含商业、地下车库及配套公建等);本次招标规模为6幢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投资额约为2000万元。
(4)工程地点:清浦区南苑路南侧,敏秀路西侧,启秀路东侧
(5)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 12月
(6)质量要求��U>    合格  
4、本小区项目暂定共分 个标段,本次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为一标段、二标段计两个标段,其中:
(1)一标段:21#、25#、29#楼,建筑面积约10000㎡,均为多层住宅(6+1+1);
(2)二标段:22#、 26#、30#楼,建筑面积约11000㎡,均为多层住宅(6+1+1);
    (注:每个投标单位可以参与多个标段,但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可以中标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拟选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0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非淮投标企业在资格预审前须取得清浦工业园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建筑工程资格审查备案通知书。(受理地址:清浦区一楼行政大厅,注:办理备案需携带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委托书;2、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期连续六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4、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⑴外出施工介绍信⑵企业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⑶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5、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6、省外企业需提供江苏省提供的《核验书》。);
(11)企业具备淮安市造价处注册的淮安市发承包计价手册和经淮安市建工局注册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12)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13)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6、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若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
7、(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 17:00 。
        现场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5:00-17:00 。
       (2)、已在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办理加密锁的企业,不再接受现场报名,须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未在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办理加密锁的企业,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淮住建办(2011)75号文件内附件材料(可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在线服务’‘网上报名’栏目查阅)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现场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壹佰元/每个标段,由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时一并交纳。
 8、其他:
   (1)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2011年11月29日上午9:00    
   (2)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3)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所有资审资料中的原件供招标人审查(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没有原件不予认可。
9、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注: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留学人员创业园22楼(淮安市海口路9号)
       联       系     人:陆莲子
          电              话:0517-83917223  13861677750
          邮              编:223005
     11、招 标 人 联 系人:谈建智
          电             话:0517-83515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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