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发函[2010]129号 批准,中山大学 现对数学大楼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数学大楼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二、招标人:中山大学
联系人:吕科 联系电话:020-841152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杨工、凌工 联系电话:020-8351745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项目概况:中山大学数学大楼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无机房式乘客垂直电梯3台,其中一台为消防兼无障碍电梯。包括:设计(含深化设计)、制造、检验、包装、供货、运输、货物装卸、仓储、吊装、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保险、保修与保养、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证,并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满足整体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的要求),质保期为两年(全保含免费维护、免费保修、免费保养)。
3、主要技术参数:垂直电梯速度≥1.50m/s,载重量≥1000kg,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100万元。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大院中山大学南校区数学大楼内。
供货时间:合同签定后80日历天内供货,30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2011 年5月 30 日完成整体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 2011 年 11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日期: 2011 年 12 月 1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00 ~ 11:30 ,下午:14:00 ~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按先到先报的原则);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的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或以上资质和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 年在广州辖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造价在人民币70 万或以上的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7 名(不少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 名时,择优选取前7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二次招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均应多于或等于两个,不足两个的,以招标失败认定。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陆 份,壹 份正本伍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质疑或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山大学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1 年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