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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2011-11-25 来源:广州城市建设委员会

  招标公告

  根据穗财建[2010]643号、穗财编[2011]33号、穗环办[2011]67号、穗环办公会纪[2010]7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现对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8720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85530825-61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0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46-52号

  四、项目概况: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46-52号,对原有建筑进行装修改造,层数:三层,装修改造总面积约1250平方米。实际招标内容以发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2011- 4890】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有关资料等说明的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完成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按照新的功能布置要求进行装修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消防安装工程等施工。

  招标控制价:1,059,568.15元,其中:(1)装修工程:672745.69元;(2)安装工程(含消防安装工程):386822.46元。

  六、资金来源:广州市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1年11月24日至2011年12月19日15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1年12月19日,14 时00分至15时00分。开标室(208)

  2.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0日14 时00分。开标室(208)

  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楼208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 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在投标人信息录入时,将由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统对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自动初步筛查,凡企业资质信息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将不能录入。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5-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V1.1.3.4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招标单位: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3日

  招标公告附件

  1 招标控制价.XML

  2 招标公告.doc

  3 图纸.rar

  4 招标文件.zbs

  5 工程量清单-安装修改.xls

  6 工程量清单-装修修改.xls

  7 限价备案表.pdf

  8 招标控件价公布函-修改.pdf

  9 招标文件.doc

  10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11 招标人声明.pdf

  12 关于房产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产权属证明书.pdf

  13 概算批文.pdf

  14 授权委托证明书.pdf

  15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pdf

  16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17 施工图审查证明.pdf

  18 关于《建设用地批准书的说明》.pdf

  19 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说明.pdf

  20 资金情况的说明.pdf

  21 招标申请函.pdf

  22 立项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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