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餐厅会议室综合楼改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2.2 招标规模:框架结构两层,总建筑面积2156.63㎡。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00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持有新密市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告知函办理地点及方法:报名单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申请书上要求携带的证件复印件到报名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或本项目实施地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604房间)进行办理,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进行集中时间办理,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工作时间,电话:0371-67151375。
3.3外省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址: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9室(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4.3 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有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提供)。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8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新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371-671513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联系人:司瑞娜 周真真
电话:0371-68660783
传真:0371-68850950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5 日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 (报纸、网站) 年 月 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获悉,新密市将进行 项目建设(采购)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业主单位名称: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办公电话:0371-67151315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须持下列资料到新密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604房间)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咨询电话(预防科)0371-6715137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附进投标文件正本,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授权委托书;
8、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 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0、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
1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