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高桥镇芦港村上施地块住宅小区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高桥镇芦港村上施地块住宅小区工程(代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
项目规模:用地总面积53273平方米其中A-1地块24047平方米B地块29226平方米。
结构层数:框架-剪力墙结构小高层、高层住宅,
项目总投资:约37000万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根据经批准的立项文件对项目初步设计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产权办理、资产移交、资料归档等实行代建管理。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自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交付使用、项目决算、产权办理及资料归档、协助业主分配房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房地产开发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项目负责人职称要求: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4.入围方式方式
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入围单位以书面通知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1 年 11 月 28日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30(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2106办公室)
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①、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书上未注明单位归属或与投标人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④、企业自2006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代建过类似工程[此项提交的证明资料必须包括代建合同(或相关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表(或项目交付联合检查情况通报、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a、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它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b、《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7. 投标申请受理
受理时间: 2011 年 11 月 28 日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30(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2106办公室)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提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肆拾伍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须以总公司名义提交,分公司或个人均无效,现金缴纳的无效)
担保收件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电厂支行;
银行账号:33101984138050500394
咨询电话:0574-88447744
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 11 月 25日 15 时 00 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时凭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参加报名,否则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水主任
电话:88447770
招标代理人(盖章):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新矸外洋路6号
经办人:徐工
电话:8303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