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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2011-11-28 来源:广东投资招商网

  开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本项目已经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批准文号为:开发改投[2011]17号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名称:开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工程。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049.05平方米,新建框架四层审判法庭一幢,总建筑面积4900.06平方米。项目工程总造价约100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安排、自筹及向上级部门争取解决;建设地点:开平市三埠区长沙东郊港口路35号之1。招标工期:270日历天

  3、投标人要求:要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为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若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附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指定委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一个公司资质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未欠工人工资记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均须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4、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11月28日至 2011年12月2日,在开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址:开平市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订装成册并要加盖法人公章)。

  5.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5.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证书(该建造师必须是入选《名录》中的人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

  5.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若需要)

  5.4、投标报名单位相关人员的2011年10月至11月份的由当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5.5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必须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办理。(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的精神,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故不接受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7、未入选《名录》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1年12月7日前需按不低于申请加入《名录》的条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办法详见申请《名录》需提供资料(江门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按照不低于《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申请人。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私章、单位公章至开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留存签名字迹、个人印鉴并进行身份核对。

  8、投标申请人应按《江门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于2011年12月8日9时30分前持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委托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开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开平市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参加合格投标人产生会议(迟到或缺席合格投标人产生会议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投标弃权)。本工程产生9名合格投标人,报名人数不足9名的,则全部成为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开平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2235006   传真: 2288951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1382408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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