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三明市城市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已由三明市梅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2011]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项目名称:三明市城市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招标人名称: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招标编号为:明建招[2011]8106号;
2.5、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70865.97m2,建设用地面积65398.36 m2,代征道路面积5467.61 m2,拟建设规模约45000平方米(地上部分),建安造价约24000万元,监理费按365.09万元包干。
2.6、招标内容:三明市城市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7、工程地点:三明市贵溪洋新区、梅列区徐碧;
2.8、施工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9、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11月 30日至2011年12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出售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全国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本项目同时设项目副总监一名,应取得全国或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1年 12月 22日14时 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 22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应在此期间送交至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室(地址: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系人电话)。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的开标。
6、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带有关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柒万元整。
8、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标法。
招标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会展中心四楼 邮编: 365000 ;
电话: 0598-5177728
联系人: 乐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96号办公楼2层,邮编:365001;
电话:0598-5106680传真: 0598-8590002 ;
联系人: 张工、卢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030211020010000045207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895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