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办公楼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湘发改社会[2009]8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 。招标人为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办公楼工程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金鹗中路436号。
2.3 项目投资额:总建筑面积约 11578.5 平方米,为 1 栋 16 层框架结构建筑。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见施工合同(暂定 73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省、市已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保修
2.7 招标范围:分为一个标段: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设备安装监理等。(具体以业主提供的图纸和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提供已办理外地企业进岳承揽业务登记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类监理综合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市行政区外无在监项目,且在本市行政区内在监项目不超过2个。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或省级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备省级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且无在监项目(省外企业的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公告期间出具的证书真伪性证明)。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应配备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
3.6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08]15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12月8日至2011年12月14日下午5时整(节假日休息)在岳阳市建设网(http://www.yy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1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招标代理公司统一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地点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岳阳市五里牌政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63。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
联 系 人:李晓阳
电 话:158730023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南湖大道142号原水利局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王岳成
电 话:0730-8296208
传 真:0730-83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