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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体育馆建设工程

2011-12-12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招标编号:HNZK-114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同县体育馆建设工程已由会同县体育局以会招办核【2011】1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会同县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会同县体育馆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会同县城西区

  2.3 规 模:投资规模约868万元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室内运动场、看台、观众台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投标人携带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建筑业企业还需持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以上各项资料报名时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4.2 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时期半年以上社保证明(参加工作不足半年的以一个季度为准,一旦报名,相关人员不得任意更改。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的递交见招标文件规定。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http://www.hhzb.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会同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报名时间及地点

  11.1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9日至2011年12月15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时止。(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11.2报名地点:会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会同县体育局

  地 址:会同县城西区

  联 系 人:刘武明

  电 话:1397307674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西路207号琼天大厦8层811室

  联 系 人:吴宏辉 胡亚琼

  电话及传真号:0745-226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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