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107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儿童医院新病房大楼项目上部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榕发改政策[2011]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医院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代建单位)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八一七中路145号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院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64.46平方米,病房楼总建筑面积约为33680.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968.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5712平方米。本工程为病房大楼,地下2层,地上19层;建筑高度为74.85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儿童医院新病房大楼项目上部工程施工的土建、水电安装、消防及通风、安防、室外附属等工程(不含净化系统、医疗气体工程、电梯等招标人认为应另行招标的项目)的施工承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704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
2.6.4.监理单位:福建天正建筑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人还应同时具备:①入选《2010年度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且未被清理出库的施工企业;②按照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以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且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有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栋建筑面积达到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住宅、含住宅的商住楼除外);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
3.8.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2 月 13 日至2011年 12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网络匿名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招标图纸每份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 月 4 日 9 时 30 分,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的手册证明)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
7.4. 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规定,本项目按福州市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但要求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及作为备份的电子光盘(包括网络匿名报名号)。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人最后一次上传成功的网络递交数据为准,电子光盘数据作为备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若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通过网络递交成功,方可启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数据进行开标、评标,并以此数据为准。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更新至新版本v2.5.3,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2.5.3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根据榕建招[2011]24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9号元一花园元禧楼
电 话:0591-83304331
联系人:王 工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7525350 38872069 传真: 0591-87525261
联系人: 侍 平 张孔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福建省招标公司)
帐 号: 118080100100054835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儿童医院上部保证金”)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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