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的富士康安置小区四期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深圳东路以南、康马路以西;
2) 工程规模:约8.7万平方米
3) 招标内容:土建、水电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不包含自来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
4) 工程质量:合格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预审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地产开发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预审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3)拟选派项目主管人员资格要求: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建筑专业,(资格预审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4)项目主管人员需无在建工程,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7)中标以后本工程必须通过招标确定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类似业绩(资格预审时提相关资质证明原件);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9)投标单位要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办理方法:携带①企业介绍信(抬头: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内容: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送到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509室即可;
(10)近三年财务状况(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的近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备查);
(11)提供本项目的详细融资方案;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申请人融资能力条件:申请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其余资金能提供市级及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信贷函或经招标方认可的其他资金来源证明;
(14)潜在中标候选人承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示后三天内)缴纳中标价的15%资金作为履约及农民工工资发放信誉保证金到招标人账户,中标后凭缴纳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7、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2)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等于九家时,则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3)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九家时将采用“随机抽签法”的方式,从中选择资格预审合格的九家投标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8、请申请人于2011年 12 月 14日至2011年 12 月 20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30时至16:3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也可以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淮安市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注:已办理加密锁的投标企业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未办理加密锁的还需携带有关资料(详见淮住建办【2011】75号文件内附件材料,可登录淮安招投网www.haztb.gov.cn“网上报名”查阅)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现场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建造师注册证原件。(资格预审时现场收取100元报名费。)
9、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1年 12 月 22日 9时 00分。报送地点: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 五 室
10、资格预审时须提供所有预审资料中的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1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13805233300
12、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南侧青春雅轩5-1309室
联系人:丁建云 联系电话:0517-89080299
13、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1年12月 日至2011年12月 日。
招标代理人:(公章) 招标人:(公章)
招标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招投标及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
经办人(签名):
部门分管领导(签名):
行政监察(签名)
2011年 月 日